女性主義的雙標,已經是多數男人們能夠輕易在生活周遭常見的現象。舉例來說,聲稱自己想要平等,但仍然期待男人為她們付出、為她們花錢;聲稱男人要有責任感,但是連為自己過去濫交的責任都不願意付;說女性啦啦隊員比女性球員多是父權壓迫,但是當有人反對女性啦啦隊有如此好的待遇仍然也是父權壓迫。
但是目前說到的這些雙重標準問題雖然蠻大,但是不至於駭人,甚至是可以讓人輕易繞過,而且一笑置之的趣事。不過以下要分析的故事,可以說是駭人,因為女性主義雖然聲稱女性是暴力犯罪的受害者,還有不少「Why always men?」的噁心言論,有非常多女性暴力加害者,正是乘著女性主義的政治正確而逃離法律制裁,就算殺人也能免於囚禁,進而產生更多的受害者。
「質疑女性的無辜 vs 確認男性的真相」的代價
在美國,有位名叫布蘭琪·摩爾的女性,在跟自己丈夫度蜜月時,丈夫突然送醫,並且發現他的體內含有砒霜成分。一開始的劑量並不足以殺死他,所以布蘭琪就多給他喝了幾杯加了砒霜的奶昔。
當故事出來時,不少人挖出,布蘭琪的第一任丈夫死於毒物;她的一任前男友死於心臟病發,但解剖後發現屍體也有致死劑量的砒霜;甚至,她的父親也死於砒霜。
布蘭琪25年內在同一個生活圈中犯下至少三起謀殺案,而各位讀者可以思考看看,如果一個男人的老婆、前妻還有母親都在他的生活圈中前後以同樣的方式死亡,你們真的認為他能逍遙法外25年嗎?
另外一個案例,一位名叫史黛拉·尼克的女性,為了得到更多的保險金,先毒殺了自己的丈夫,但是赫然發現如此的毒殺不足以申請意外險,於是她在販賣丈夫服用的頭痛藥物的商店中,在頭痛藥全部投放了氰化物,進而導致另外一位年輕女性的死亡。花了至少85位聯邦探員才抓到史黛拉,而且她是因為犯了貪,想要更多才被定罪。原本的毒殺丈夫可能還因此被忽略。
許多的法律人員與政策,仍然是用一種「預設女性無辜」的立場在看待涉及女性的法律案件,而從來不會有任何女性主義者出來評斷這「一點都不公平」。「她是女人,她一定是無辜的」不僅是傷害到這些具備邪惡意圖的女性身邊的男人,甚至生活外的人都可能受害。甚至這些女人仍然能領保險、為人母或者再婚。
再來說說確認男性的真相的代價。黛莉莎·卡特刺死自己母親之後,她說她的丈夫奈森才是兇手,而且她親眼看到他的行兇。當有兩個證人確認了奈森的不在場證明,紐約最高法院仍然斷定黛莉莎的證詞有效,判了奈森25年的刑期。若沒有三件離奇的事情發生,可能不會有任何人發現奈森的無辜,而他當時已經至少服刑一年了。
再來說說最近的強尼戴普。當安柏赫德聲稱強尼戴普家暴,並且毀了他的事業之後,強尼戴普只能砸重金聘請厲害的律師來證明自己「並不是一個家暴者」。當女人被列為被告,是遵循著法律基本的無罪推定原則,換成男人,他則是需要自己付出代價好尋找對自己有利的證據。這裡就留個空間,給讀者們自己想想看,事實是否如此。
(待續)
詳細內容請訂閱 PressPlay 白銀會員
或者加入 Telegram 理性顧問黃金會員
Kommentare